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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70003
- 處分日期
- 2025/07/01
- 違規日期
- 2025/06/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6月9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稽查時於大門左側之廠內雨水溝見有大量油污廢水排放至廠區外道路側溝,查貴廠正進行E002蒸氣鍋爐汰換作業,疑因施工因素導致鍋爐下方有重油流至廠內溝渠,廠內溝渠沿線亦有油污殘留且排放至廠外道路側溝及下游灌溉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限期貴廠應於114年6月16日前將受污染區域(含下游本市蘆竹區富國路二段76巷內灌溉溝渠)清理完畢。惟本府環境保護局複於114年6月17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富國路二段76巷內灌溉溝渠複查,仍見有油污污染物持續自上游流下,後至貴廠大門右側排水孔正排放含油污廢水,製程區沿線水溝皆見有明顯油污殘留,貴廠未將受污染區域清理完畢,且仍排放油污污染物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2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富竹里富國路一段二四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富國路一段24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