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4-040033
- 處分日期
- 2025/04/28
- 違規日期
- 2025/01/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第1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1月16日派員至本市環科園區執行攔檢專案,經攔查貴事業之清除車輛(車號:KEK-2829),其司機出示隨車證明文件(一般事業廢棄物廠外清理記錄遞送聯單):經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該清除車輛GPS軌跡皆未至產源地址清運廢棄物,網路申報營運紀錄與實際清除過程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第42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第1項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一路七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一路七三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