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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07-120314
- 處分日期
- 2018/12/21
- 違規日期
- 2018/10/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嘉盛汽車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893-W7車輛於107年10月19日10時23分行經台中市台中港南舶渠,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5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47%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5%,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8年1月27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後龍鎮龍坑里十班坑一六九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台中港南舶渠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