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4-040029
- 處分日期
- 2025/04/23
- 違規日期
- 2025/01/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分別於114年2月26日函請本局查處列管清運機具,經查貴公司車輛KEH-9513(本局核准裝置GPS系統車輛)114年1月24日行駛於國道10號-高雄市仁武交流道東出口,惟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顯示「今日無軌跡回傳」,其清運車輛有實際出車情形,卻未維持GPS系統正常運作,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清平街一○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清平街10號4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