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竹縣
  3. 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100004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7/10/13
違規日期
2017/01/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02月17日環署督字第1060012806號來函交辦,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月24日至貴公司新竹廠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新竹廠廢氣處理程序(代碼:000004)產出之事業廢棄物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之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華西路八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中華路8號
統一編號
1138470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