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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06-08036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8/28
違規日期
2017/07/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20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新市區新晶段48、48-3、48-4號「英屬開曼群島商亞德客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貴公司工地內發現輪胎內積水,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採集樣品,並錄影存證。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九五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新晶段48、48-3、48-4號
統一編號
330200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