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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10003
- 處分日期
- 2019/11/15
- 違規日期
- 2019/09/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王天賜豆腐店從事食品(豆腐)油炸作業程序,經查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食品製造/處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自108年11月18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命自本裁處書送達之日起食品製造/處理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08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二九巷九七弄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29巷97弄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