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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50010
- 處分日期
- 2023/05/03
- 違規日期
- 2023/04/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4月11日前往安南區安通路5段160號執行稽查,此場址為一廢鐵回收廠,現場發現機具運行中,且現場堆置廢鐵R-1301,據貴公司員工自述,廢鐵回收廠目前為貴公司所營運,惟查貴公司無核准之身分收受及貯存廢鐵R-1301,貴公司亦無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相關資料經本局審查核准,違規事實明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2-090018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大安里安通路五段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大安里安通路五段一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