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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80019
- 處分日期
- 2018/08/13
- 違規日期
- 2018/07/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本局於107年7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產出廢棄物(廢鉻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未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方式或危害特性分類貯存亦未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裝,置於貯存設施內,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實踐街一○、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實踐街10、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