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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030010
- 處分日期
- 2018/03/09
- 違規日期
- 2018/01/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前往「林口康橋學校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6FH2005-1)稽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合計2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積塵甚厚),記10點。(四)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外緣之防塵網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罰鍰新臺幣20,000 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1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前段、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新林段32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