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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40017
- 處分日期
- 2023/04/27
- 違規日期
- 2022/08/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8月13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幼獅路三段之東勢溪稽查,現場水體呈灰白色,沿該溪流巡視至上游,查獲貴公司承租本市楊梅區幼獅路三段416巷口旁之土地,現場堆置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等事業廢棄物,惟場內堆置區內垃圾滲出弱酸性(pH4.4)之廢水流經場區地面至邊坡及擋土牆溢流孔,再續流至東勢溪,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東勢溪)。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平安里惠州街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幼獅路三段416巷口旁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