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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14-06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6/05
- 違規日期
- 2023/09/13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開發單位112年11月16日(112)文工字第048號函所提112年8月18日至112年8月29日施工日報表,工作內容包含整地、地坪破碎、圍籬施作,顯示開發單位於112年8月30日(112)文土字第034號函敘本案預定施工日期為112年9月15日前,已進行本案環說書第5-3頁載明施工階段環保措施,故有未於開發行為施工前30日內,以書面告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本府預定施工日期之行為,違反本案環評審查結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二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段61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