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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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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6-03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3/21
- 違規日期
- 2017/01/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所發包「潤泰開發有限公司等7戶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N105NJ1016-1),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月24日派員稽查,該工程缺失情形有下列5項:(一)未設置工地標示牌,記缺失點數4點;(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點數4點;(三)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點數10點;(四)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點數10點;(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32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於106年4月26日前改善完成,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6條第1項、第7條、第10條、第11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民生街一七四巷三五弄二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社頭鄉映山段802、802-1~802-1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