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資源回收場
- 文號
- 41-107-110228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8/11/27
- 違規日期
- 2018/09/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回收場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107年9月11日派員至臺南市南區建南里永成路二段980巷口旁貴場土地(建南段223-4地號)稽查,現場發現貴場場內廢塑膠椅積水未妥善清理,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已為採集與拍照存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南區郡南里永成路三段五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建南段223-4地號
- 統一編號
- 98809843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