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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120006
- 處分日期
- 2021/12/08
- 違規日期
- 2020/11/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會同代表人現場稽查,該場取得水污染防治簡易排放許可,現場放流口無排水,請業者提供獨立電表紀錄,查電表紀錄僅記錄至109年9月2日止,其後迄今稽查當下無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未依規定每日紀錄)2.以上情事經代表人確認後無誤簽名。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水林鄉順興村九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水林鄉順興段778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