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北市
  3. 內政部營建署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內政部營建署

文號
30-107-020009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2/05
違規日期
2014/03/1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單位所屬「新北市汐止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工程公共管網及用戶接管第四標」(管制編號:F103FB6005-1)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行為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三四二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民權街2段以東,國道3號以西,環東大道以南及大坑溪以北所圍區域
統一編號
0419194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