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2-120004
- 處分日期
- 2023/12/08
- 違規日期
- 2023/10/0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0月3日派員查察,經查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確實記錄,經比對現場水表讀值為1396.81m3,水表每日操作紀錄(抄表至112年9月30日)為766m3,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有路三四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有路三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