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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鴻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文號
30-110-070008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7/12
違規日期
2021/03/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罰鍰金額
NT$1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係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桃市環排許字第H3687-01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3月26日派員至貴廠督察,查景鴻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與貴廠於109年1月至6月期間排入污水下水道系統之水量:49.8 ~ 61.4 CMD,已超過核准許可排放總量(30 CMD)10%以上,另查貴廠重力式濃縮池T01-11因管路堵塞氣動隔膜泵空抽,其污泥目前以手動方式挖出污泥,並放置編織袋瀝乾,另化學沉澱池T01-09則因沉澱效果不佳,目前採用放置泵浦以管路抽至過濾器過濾後,再排入放流池T01-10,貴廠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新北園路二號(二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新北園路二號(二樓)
統一編號
16938313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