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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40004
- 處分日期
- 2024/04/08
- 違規日期
- 2024/02/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官田廠(管制編號:R9702160)領有鍋爐發電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680-01號),屬環境部公告第1批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對象,其測試監測設施進行安裝之規範及安裝後之性能規格,應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本局於113年2月27日委託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貴公司辦理監測設施標準氣體查核(CGA)準確度測試,其氧氣低濃度誤差值達-16.9%,已逾法定標準±15%以內,上開缺失有稽查單、照片及相關資料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等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港墘里瑞光路三九二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西路二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