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鉅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屋廠
- 文號
- 20-107-050030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違規日期
- 2018/04/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107年4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稽查,發現污染源表面噴塗區及隧道式乾燥爐操作中,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規定命「固定污染源-表面塗裝程序」停工及限期於107年9月3日前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埔頂里埔頂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埔頂里中華南路2段24弄8號
- 統一編號
- 84163695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