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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9-080414
 
            
            
            
                
- 處分日期
 
                - 2020/08/27
 
            
            
                
- 違規日期
 
                - 2020/07/22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07月22日上午至本市中營公有零售市場執行公廁稽查時,發現小便斗損壞無法使用且改建為儲藏室、垃圾桶未加蓋、蹲式便器積垢、洗手台髒污、門窗及牆壁積塵、清潔工具隨意堆置及未張貼出勤及檢查紀錄表等依本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原則計點達27點(詳見臺南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附表二之缺失記點原則),已違反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1條暨臺南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1條第1款暨臺南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爰依同法第16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三九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下營區中營公有零售市場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