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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10016
- 處分日期
- 2022/01/24
- 違規日期
- 2021/05/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該公司於臺中市清水區O路O巷O號設廠從事食品製造業,本局於110年5月12日10時10分派員前往稽查,經會同該公司指派人員於廠內排放口採集水樣進行檢驗作業,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物為590 mg/L(標準值:30 mg/L)、生化需氧量111 mg/L(標準值:30 mg/L)及化學需氧量3,160 mg/L(標準值:100 mg/L) ,其檢測值超過放流水標準,有污染水體情事,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吳厝里八鄰和睦路三段五○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和睦路三段50巷2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