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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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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責任台灣省事業廢棄物處理設備利用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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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責任台灣省事業廢棄物處理設備利用合作社
- 文號
- 20-110-120025
- 處分日期
- 2021/12/23
- 違規日期
- 2021/09/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貴社於110年4月22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限期改善。2.本案為複查稽查案件,排定周界異味污染物採樣,於110年9月3日9時46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廠周界聞有些許異味,現場確認未有其它異味干擾,遂立即進行採樣,詳細採樣紀錄附表所示。3.本次採樣過程均依環檢所公告之標準程序進行並拍照存證,樣品依規定貼封條並置於黑袋子避光保存,將俟檢驗結果辦理後續。4.上述紀錄內容已與業者代表確認無誤。5.檢測結果55,已超過法規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西莊村西庄三○○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西莊村西庄300-10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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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