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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昌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1001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1/16
違規日期
2017/11/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潭子區大新路79巷102-11、12號設立工廠,案經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現場查獲未妥善收集處理之廢水排放棄置於廠房後方溝渠,污染水體屬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北屯區文昌三街一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大新路79巷102-11、12號
統一編號
5347529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