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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辰蔬果行

文號
41-114-041107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5/04/30
違規日期
2024/12/1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6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即冠辰蔬果行)所有車輛(車號:BEM-****)之駕駛人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資源回收車停靠收集點將資源垃圾(保麗龍)交付清除。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與本局112年9月12日新北環維字第1121752310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三號二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二街92巷口對面
統一編號
1006233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