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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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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2-114-05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違規日期
- 2025/03/18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3條第1項,環境用藥廣告管理辦法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用藥廣告內容有錯誤之使用示範或有誇張安全性、誇張效能、誇張製法、防治或預防腸病毒、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禽流感、退伍軍人症及其病原菌等圖文、言語。(環境用藥販賣業於網站及實體通路刊登「雷達液體電蚊香-J」,宣傳廣告含「寶寶、孕婦適用」文字,涉及誇張安全性)(環境用藥種類A=1,違規次數N=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3條第1項及環境用藥廣告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並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8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富錦街四二一、四二一之一、四二一之二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