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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莊臣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2-114-050002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25/05/26
違規日期
2025/03/18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3條第1項,環境用藥廣告管理辦法第5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環境用藥廣告內容有錯誤之使用示範或有誇張安全性、誇張效能、誇張製法、防治或預防腸病毒、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禽流感、退伍軍人症及其病原菌等圖文、言語。(環境用藥販賣業於網站及實體通路刊登「雷達液體電蚊香-J」,宣傳廣告含「寶寶、孕婦適用」文字,涉及誇張安全性)(環境用藥種類A=1,違規次數N=1)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3條第1項及環境用藥廣告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並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8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富錦街四二一、四二一之一、四二一之二號二樓
違規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
統一編號
2083178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