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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110312
- 處分日期
- 2024/11/26
- 違規日期
- 2024/10/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執行登革熱防治-高風險處所稽查作業時,於本(113)年10月29日09時43分許稽查發現永康區文化段166地號(佳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文化段集合式住宅新建工程)工程區內,有未妥善清理地下三樓側溝積水並皆已孳生孑孓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德泰里成泰路一段二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區文化段166地號(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文化段集合式住宅新建工程)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