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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70018
- 處分日期
- 2020/07/03
- 違規日期
- 2020/03/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生產作業,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109年3月17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派員執行「109年二仁溪流域重金屬高污染潛勢事業專案督察計畫」,督察發現貴公司事業廢棄物廢活性碳、爐碴、殘留廢溶劑空桶、廢耐火磚、部分廢水污泥及廢油混合物之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限改日期:109年08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永德路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永德路3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