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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心醫院

文號
40-107-12003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2/13
違規日期
2018/01/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月9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院廢尖銳器具(代碼:C-0504)107年1月至8月、感染性廢棄物(遭污染物品或器具類)(代碼:C-0514)107年1月、3月至8月,產出量超過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六○六號一至四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6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