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2-090013
- 處分日期
- 2023/09/07
- 違規日期
- 2023/06/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平鎮區廣仁里延平路3段223號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案經本局112年6月7日前往稽查,稽查時查貴廠格外品樣態未有明確規格分類(方塊狀,條狀,不規則黏塊狀,半絲半塊狀),惟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略以:「…應請指定公告事業提供產品種類、 成分、規格(大小、長短)、形態、顏色、數量、照片、用途或流向等資料,以供審查,並應確認產品之說明屬合理、技術可行且流向無虞」,顯見登載於廢清書中之產品,仍應具有一定規格、型態,而非稽查時發現之格外品樣態。經查貴廠將號稱產品之雜酯類格外品售予廢棄物再利用廠商進行再利用,現場勘查結果係應為事業廢棄物,惟未登載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應符合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產品規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廣仁里延平路三段二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三段22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