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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40011
- 處分日期
- 2025/04/13
- 違規日期
- 2025/03/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3月13日府都建施字第1140063588號函說明四表示,貴公司承攬迎富送窮廟-廟宇(附屬辦公室及 廁所)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溪00579號]已於112年12月1日先行動工(1樓部分),工程進度達42%,惟本局於114年3月14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環中東路二四一號十四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溪湖段45地號等一筆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