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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080003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違規日期
- 2022/01/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一、本局110年11月5日至「加速高雄煉油廠第三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丙案(管制編號:E110E4Z083-1)」營建工地稽查發現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4點)及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4點)等缺失,乃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缺失記點處理原則等規定,記缺失8點,並請貴處於111年1月19日前限期改善。二、本局111年1月20日複查發現,現場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屆期仍未改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油廠段166、167、168、169、170地號(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廠區內)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