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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自點有限公司

文號
45-109-080002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20/08/31
違規日期
2020/08/1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該公司係屬有店面之餐飲業者,於盛裝以烹飪、調理即可食用之食物供消費者使用時,提供塑膠類之餐盒免洗餐具,已違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8日環署廢字第1080056916號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事項二(二)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15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一段一五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一段151號
統一編號
2896822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