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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08-02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2/12
- 違規日期
- 2018/12/04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開發基地臨中正路側圍籬無植栽,臨中正路558巷側圍籬植栽多維護不良,與本案承諾事項第4點「工地圍籬應進行植栽綠化,且圍籬上植栽面積不得小於50%」不符。次依本案開發案第2次環差報告定稿本(106年6月)表7.2-2,地下室開挖前應監測土壤,監測地點於捐地住宅15點有漏未監測之情形。又106年6月22日至同年7月19日地質安全監測頻率未依上開環差報告定稿本表7.2.2-2切實執行,且該監測報告未依審查結論公告事項六「...施工期間之環境監測計畫應於監測次月內提送本府環境保護局...」切實執行。另自106年7月20日至環評監督日(107年12月4日)仍未執行地質安全監測。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及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二○○號一六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安泰段 634、636、654、671、894、895、654-2、697、638、654-1地號等10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