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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3-107-100002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18/10/12
違規日期
2018/09/2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從事防水層施作工程,加熱瀝青及其他防水物質,未裝置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污染程度A=1.0,危害程度B=1.0,污染特性C=1)(工程名稱:木柵公寓都更案新建工程;建造執照:北市105建字第0065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及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二一八號一二樓
違規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忠順街1段26巷口
統一編號
6300390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