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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100002
- 處分日期
- 2018/10/12
- 違規日期
- 2018/09/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從事防水層施作工程,加熱瀝青及其他防水物質,未裝置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污染程度A=1.0,危害程度B=1.0,污染特性C=1)(工程名稱:木柵公寓都更案新建工程;建造執照:北市105建字第0065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及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二一八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忠順街1段26巷口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