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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60010
- 處分日期
- 2021/06/09
- 違規日期
- 2021/05/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10年1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廢棄物D-1801、R-0201、R-0601、D-0902、R-0402、R-1107於109年6月至11月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110年2月22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10020538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0年4月30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10年5月6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0-100012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左鎮區光和里光和一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左鎮區光和里光和一之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