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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文號
30-106-040010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04/14
違規日期
2016/09/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9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並請於106年5月22日前檢具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出具之水質檢測報告等資料,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限改日期:106年05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四一六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二林鎮二城路615號
統一編號
588073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