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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11000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1/01
違規日期
2018/08/1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廢鐵委託金吉鑫企業有限公司再利用,惟未先與再利用機構簽訂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小港里光和路三七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光和路37號
統一編號
8340561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