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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10004
- 處分日期
- 2020/01/06
- 違規日期
- 2019/10/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廠於本縣鹿港鎮工業西二路25號(管制編號:N0809990),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貴公司廢水處理程序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C-0110)於108年12月產出量(8.31公噸/月)超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日期:107.10.19)核准最大月產生量(7.0446公噸)10%以上,案經本局108年10月16日現場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請重新檢視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實際營運狀況,若涉及變更是項請依規定辦理,倘再經查獲違規事項,依法案次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二路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西二路二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