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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10033
- 處分日期
- 2019/01/29
- 違規日期
- 2017/1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107年6月份針對金屬製品製造業、基本金屬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之事業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106年11月~107年4月),發現貴事業107年1月事業廢棄物未申報產出量、106年12月~107年4月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清理量之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崙坪里崙坪一之三一號及一之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崙坪里崙坪一之三一號及一之三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