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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90006
- 處分日期
- 2018/09/17
- 違規日期
- 2018/07/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苗栗廠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他化學製品製造程序(M1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該製程原(燃)物料產品量與設備操作紀錄報表,107年7月6日、17日未有原(燃)物料進料情形,惟現場氨水工場操作紀錄表仍有生產紀錄操作參數值,明顯與現場操作紀錄不符,貴公司苗栗廠未依許可核定內容確實記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福安里福星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福安里福星2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