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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昌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4-010001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25/01/10
違規日期
2024/12/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40,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營建工地內進行佈樁灌漿工程,工區內泥沙未妥善處理防治,注入前方雨水側溝,污染物沿下水道系統,流入基隆河)(基隆河:丁類水體)(工程名稱:昇宏昌復興南路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12建字第0260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南門里西後街二四號
違規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1段259巷13弄10號
統一編號
35536887
更新時間
2025/02/18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