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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20006
- 處分日期
- 2021/02/20
- 違規日期
- 2020/07/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10月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及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316-BP)109年7、8、9月載運動物性殘渣(D-0199)及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D-1801)等係屬應裝置系統之廢棄物,該清除車輛有聯單而無軌跡且無同步訊號回傳(異常聯單數共計47張,如附件),清運車輛啟動時,未維持系統正常運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正義里正義路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正義里正義路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