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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90010
- 處分日期
- 2021/09/14
- 違規日期
- 2021/06/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6月2日派員稽查貴廠(宜蘭縣五結鄉鎮安村西河一路128巷27號)印染整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中燃氣鍋爐液化石油氣操作紀錄每日使用量紀錄單位為公噸(雖在稽查當時已將所提供之資料更正為立方公尺,但未保存手抄本之紀錄,以供查證)、靜電集塵器操作電流儀器面板顯示202毫安培(mA)與所核准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分別為立方公尺、操作範圍100—500安培(A)〕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未依許可或登記事項操(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鎮安村西河一路一二八巷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鎮安村西河一路128巷2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