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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偉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2-102-1200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3/12/23
違規日期
2013/11/08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管理辦法第13條第2款,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9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並於收到裁處書後3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不改善者,依同法第49條規定,命其停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9條第2項暨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9條第4款暨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15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怡平里文平路五四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怡平里文平路541號
統一編號
97400018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