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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

文號
10-100-040004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1/05/18
違規日期
2010/11/16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罰鍰金額
NT$4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7月26日。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本工路十七號(岡山本洲工業區)
統一編號
9206536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