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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馳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環科廠

文號
44-114-02000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2/14
違規日期
2024/10/1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OOO桃園市廢O清字第OOOO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指定代理人並於十五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甲級處理機構應指定取得同一等級以上合格證書之處理技術員代理。」;查貴事業清除機構設置之技術員O○○已於OOO年OO月OO日離職,貴事業未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一鄰環科路一八○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一鄰環科路180號
統一編號
1251579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