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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50009
- 處分日期
- 2020/05/12
- 違規日期
- 2020/04/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九如巷312之1號從事土石加工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656-03號),經本局於109年4月15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發現沉砂池(一)(T01-01)有兩股水排入,事業代表人表示均為製程廢水,經比對許可文件,明顯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九如巷三一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九如巷312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