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8-100016
- 處分日期
- 2019/10/08
- 違規日期
- 2019/07/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7月23日派員會同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二大隊第二中隊督察本市美濃區成功段1089、1090地號,發現司機葉0良駕駛貴公司車輛(車頭:863-M9,車尾36-XG)載運剩餘土石方進場欲傾倒,惟未隨車持有載明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四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萬全村萬丹路一段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美濃區成功段1089、109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