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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10003
- 處分日期
- 2023/11/03
- 違規日期
- 2023/10/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其他機械器具批發,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10月3日執行督察結果,查獲貴公司以查驗進口報單第BC\12\361\Y1388號所載第10項貨物計3個棧板之廢鉛酸電池已失去電池效用,外觀多為膨脹變形及破裂情形,非屬新品,故認定為應屬列管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依規輸入前應取得主管機核發之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惟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東區東橋里仁和路四四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69號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